科技券
何謂科技券?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以先導形式推出,旨在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下稱「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
自2018年2月28日起,科技券的申請資格已放寬如下:
- 申請企業須於提交申請時本港有實體業務可運作,最少有一年的實體業務可運作;及
- 科技券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上市企業),不僅限於中小企。
自2019年2月27日首先,以下優化措施已經生效:
- 將科技券納入創新科技基金下一個恆常的資助計劃;
- 將申請資格擴展至包括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及在本港成立的政府機構(政府資助機構及其附屬公司);
- 將每個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由二十萬元增加至四萬元;(注意:在此措施公佈前已提交的申請資助額最高仍為二十萬元。https://tvp.itf.gov.hk)撤回申請,重新提交新的申請。
- 將每名申請者可核准項目數量的上限由三個增加至四個;
- 擴大載於《申請指南》附件二的典型科技服務及方案清單;
- 簡化以下申請程序 –
- 取消在申請表中提交申請者向服務供應商發出的報價邀請書的要求;及
- 取消在申請表內提交的文件須由申請者核證(即由申請者負責人簽署及蓋上公司印章)的要求;
- 取消核准項目在提早完成或延長期不超過六個月時須獲創新科技署預先核准的規定;
- 釐清「現已成項目》的規定,即凡是申請者自行直接在市面一般商店購買及安裝/使用的設備/軟體,例如桌面/筆記簿型電腦、打印機、掃描器、伺服器、筆記型電話、平板電腦、辦公室套裝軟體、防毒軟體等,皆視為「現成項目」,至於須由服務供應商應申請者的要求而編寫/整合的電腦軟體系統,即使涉及標準模組(須是否包含度身訂製的)功能) ,只要不是在市面一般店鋪現成購買到的,也可視為“訂製項目」。
欲了解更多有關科技券,請參閱常見問題。
有關核准科技券項目的資料,已參見已核准科技券項目列表。
單張、指南及申請表格
- 簡介單張
- 申請指南
- 申請所須文件清單
- 申請所須文件範本
- 誠信及不合報價/投標確認書範本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樣本
- 已填寫完整的最終報告樣本
成功申請者比例
誰合資格提出申請?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和機構(上市企業)職工提出申請:
(人工智慧)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或 | |
(一)(二)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 | |
(一)(三) | 根據相關條例在香港設立的基準機構;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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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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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體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
*政府資助機構指接受政府經常資助的機構。 ,在相關機構的總收入中佔百分之幾。
什麼類型的專案可以獲得科技券資助?
科技券就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以幫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申請指南的附件二。計畫成果的方式,其對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影響。
科技券提供的資助有何用途?
科技券提供的資助資金可用於以下項目-
- 科技顧問服務-申請者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項目提供外部顧問服務。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專案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體、軟體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購買、租借或訂購屬於專案必要組成部分的現在成設備/硬體、軟體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不應超逾專案成本的50%。
- 專案審計(適用於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專案),最終獲計算入專案總成本的審計費用上限為3,000港元。
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
資助金額是多少?
科技券會以2:1的淘汰模式,向每位合資格申請者提供最多40萬港元資助。幾乎無法提供於項目成本實際三分之二的資助。科技券計畫。
專案期限有沒有限制?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
以上資料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署,如需查看更多請點這裡。